1-北京城市篇 | 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每一年的招生计划都有15%的变动,在招生大本未公布之前,能参考的信息仅限各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解读其中的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家长朋友可以提前获知目标院校的变动情况。2023年作为“旧艺考”的最后一年,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已提前对接2024年“新艺考”的培养目标,那就更加需要我们提前了解哪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以下为家长朋友整理北京院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中央美术学院


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注3:艺术史论专业编制分省计划,仅凭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具体分省计划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批次

⒈艺术类专业(艺术史论除外)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 

⒉艺术史论、普通类专业在普通批进行录取。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⑴建筑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

建筑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艺术学理论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⑵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美术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艺术设计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

根据考生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艺术类专业(艺术史论除外)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文理科统一划线确定录取标准。 考生文化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电影学院


高职(专科)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山东 10名 学费:1.9万

人物形象设计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北京 15名 学费:1.9万

影视动画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北京 15名 学费:1.9万


中国传媒大学


美术统考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高职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参录取规则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与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政策有冲突,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政策为准。


中央戏剧学院


以下专业不设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戏剧教育(师范)

艺术管理(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

 

中国戏曲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设校考,使用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北京舞蹈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服装与化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使用省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总分×100。如遇专业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750分满分折算)。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涉及招考方向(三个方向不可兼报):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

 

北京服装学院


(一)北京市美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


(二)北京市考生无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北京考生可兼报北京市统招专业和“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


录取原则


文化分要求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美术学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




考生无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依次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语文+外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150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2)  美术学类专业

 


注:

①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及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均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等作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北京印刷学院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和省份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

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③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中央民族大学


美术学(师范)专业 该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统考合格生源招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

 

北京师范大学


承认统考专业的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书法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书法学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书法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首都师范大学

1、2023年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四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继续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面向京外生源的校考。

2、2023年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三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继续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北京语言大学


绘画、书法学 

学校绘画和书法学专业招生不组织校考,参考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北京联合大学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表演(京外生源)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表演(京外生源):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50%+专业省统考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成绩计分办法

A.文科使用高考成绩,

B.理科使用折算成绩。

理科高考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各省艺术理控制线

5、不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统一排序;区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排序(高考改革省份为艺术历史、艺术物理)。

 

北京城市学院


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内蒙古、辽宁省欲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辽宁省欲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 

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计划与录取分数


录取规则:

1.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简称“省统考”) 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暂未公布的院校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学院等本科院校,已公布院校对考生的小分限制、身体限制也做了详细说明,请考生点击首页-招生简章,查看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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