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补充公告

创建时间:2023-06-05 阅读量:285

为做好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艺考)工作,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12月25日通知精神,结合我省艺考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考点不再查验考生的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考生应加强自我防护,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参加考试。

 

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写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表演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播音与主持类)面试的,在本人考试日期的前一天24: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延后考试的申请。原定26日参加考试且已申请延后考试的考生,须于26日24: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再次确认延后考试的申请。

三、参加笔试类(美术,书法,听写、乐理)科目考试的考生,仍按照准考证上写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安排延后考试。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安排在专用考场考试。

 

四、考生申请延后参加考试的理由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五、表演类各面试专业正常考试结束后,安排该专业延后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 声乐类:12月31日下午-2023年1月2日;

2. 器乐类:12月28日晚上;

3. 舞蹈类: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

4. 播音与主持类: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

延后考试的具体时间,我局将以公告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申请延后考试的考生关注我局官网和短信。

 

祝广大考生身心健康、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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