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3-吉林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26 阅读量:3767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吉林艺术学院


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有以下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

不组织校考,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有以下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专业。


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统称为编导戏文类专业,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2.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录取时,美术设计类专业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吉林大学


绘画、设计学类招生范围、专业及计划


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1)设计学类: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满足我校录取相关分数要求:设计学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绘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其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


音乐表演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原则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于严格区分文科、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则100%投档、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I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音乐类省统考,并且所参加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须与学校招生专业要求一致(详见本招生简章第二部分:招生计划),同时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x80% ,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 ,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同时不低于生源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学校音乐学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计划

说明:

1.辽宁省音乐学(钢琴, 师范)和音乐学(声乐,师范)专业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要求:音乐教育(美声钢琴)。

2.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各招生专业只录取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考生;对于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5.各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省统考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舞蹈编导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舞蹈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学校舞蹈编导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二、招生计划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台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 ,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学校舞蹈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省统考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美术类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I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学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二、招生计划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台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并且合格;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学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台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延边大学


招生省份与专业

(一)吉林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


(二)黑龙江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


(三)辽宁省。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


(四)山东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


(五)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录取原则

(一)我校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理科,按专业成绩排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不分艺术文理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只招艺术(历史类)考生,黑龙江省只招艺术文考生。


(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 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四)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的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非朝鲜族,朝鲜族计划单列。


(五)音乐学专业器乐只招键盘方向。



吉林师范大学


书法学-招生计划

2023年面向吉林、山西、河南、湖南、安徽、四川、山东、黑龙江、陕西等省份招生。吉林省书法学考生需参加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省联考),省联考由吉林艺术学院统一组织。 其他招生省份承认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报我校书法学专业志愿。

2023年书法学专业在吉林省计划招生6人左右,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酌情调整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的60%+专业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东北电力大学


艺术类招生情况介绍

(一)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招生省份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


2.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继续使用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各省(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报考时可选择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进行报考。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招生省份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


2.招生方式

2023年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三)表演专业(招考方向服装表演)


1.招生省份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


2.招生方式

(1)河北省使用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山东省使用山东省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使用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校考继续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录取原则如下,如果录取原则与各省录取原则发生冲突,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一)表演专业(招考方向服装表演)录取原则:

1.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校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河北省、山东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北华大学


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学费标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以上为2022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2023年 如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三)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舞子科类统考考生。


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资格,具体为:有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资格,考生联考合格资格不作为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无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合格资格。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 含照顾分) *0.6+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 *0.5+音乐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 *0.4+舞蹈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含经各省考试院承认的加分项。


长春师范大学


我校2023年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设立艺术类专业校考(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在其他省份承认招生省份表演统考成绩。

吉林省考生报名我校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校考,必须取得吉林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损名资格后方可报考。


录取原则

考生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以及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吉林体育学院


招生计划、 地域、学制、培养层次

2023年我校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全国5个省、自治区拟招收60人;表演专业面向全国8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所在地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注:各省专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考试方式

(一) 2023年舞蹈表演专业( 专业代码130204)招生报名考试情况简表


(二) 2023年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30301)招生报名考试情况简表

招生省份采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


录取原则

江苏、河北、湖北、湖南和辽宁5个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历史”,浙江和山东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考生选考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校际联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理兼招省份考生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考生若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以属地省(自治区)级要求排序进行,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完整录取原则详见《2023年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动画学院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

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不组织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

包括专业: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包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部分省市承认统考成绩,但未说明哪些省份)

包括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除书法学专业以外的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


吉林外国语大学


招生信息


白城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5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7.5+专业课成绩总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吉林建筑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书法学专业使用招生省份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做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长春理工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方式

设计学类录取原则。

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长春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2)音乐表演专业

音乐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声乐演唱:招收美声、民族唱法考生。

器乐演奏:招收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钢琴、唢呐、二胡、古典萨克斯方向考生。

流行音乐:招收流行演唱、吉他、电贝司、流行打击乐、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方向考生。


(3)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

舞蹈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农业大学


专业设置



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2)学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总分的60%和专业课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总分*100%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考试分数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我校组织艺术专业(类)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类);非组织校考省份,学校承认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使用文化课成绩或者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专业(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

表演专业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通化师范学院


专业设置


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


我校组织艺术专业(类)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类) ;非组织校考省份,学校承认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使用文化课成绩或者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专业(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

表演专业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长春工程学院


招生专业: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 :按投档成绩、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吉林警察学院


艺术设计学专业

该专业按计划招考各省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考生高考志愿须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栏,考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专业考试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科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吉林工商学院


招生专业:动画

美术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美术学专业 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环境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①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吉林省和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吉林省和辽宁省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总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吉林省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艺术类专业满足考生第-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内蒙古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专业课成绩*40%,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长春建筑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方式

1.吉林、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江苏、黑龙江、新疆、福建、安徽、重庆、广西、广东等省(市、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四川、河南等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等14个综合改革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吉林外国语大学


招生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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