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浙江城市篇 | 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3-29 阅读量:1629

    每一年的招生计划都有15%的变动,在招生大本未公布之前,能参考的信息仅限各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解读其中的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家长朋友可以提前获知目标院校的变动情况。2023年作为“旧艺考”的最后一年,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已提前对接2024年“新艺考”的培养目标,那就更加需要我们提前了解哪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以下为家长朋友整理浙江院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中国美术学院


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建筑学


录取原则

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浙江理工大学


报考条件


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省份范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一)  浙江省内

统考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法合作)


(二)  浙江省外

包含省份:安徽、广东、湖南、河北、江西、河南、福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法合作)


录取原则

所有美术类专业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对于专业省统考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如遇招生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投档规则执行。


校考综合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分(满分750分,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浙江传媒学院


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辽宁考生报考参照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上海、四川、天津、重庆等15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4.摄影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2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影视表演、导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  表演专业:①甘肃、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苏、江西、内蒙古、陕西、天津、新疆等10个省份的考生,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②浙江、安徽、福建、贵州、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山西、上海、四川、重庆等13个省份的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2.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面向全校同年级广电艺术类和影视表演类的学生进行校内选拔。


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各招生省份具体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招生办)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钢琴)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等12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3.音乐表演的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等器种专业承认拟招生省份相应省统考成绩。


4.舞蹈编导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山西、四川、重庆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5.艺术与科技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西、上海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表演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六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X100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 -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六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X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综合分=专业分X 40%+文化折算分X 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X50%+文化折算分X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X 60%+文化折算分X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宁波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


1.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2.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省份及各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报考条件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浙江工业大学


美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设计学类;招生计划210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类文科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计划如下:


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若所在招生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则按照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55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类文科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计划如下:


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考生若省统考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6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40%。若所在招生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则按照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温州大学


我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鞋靴设计)、书法学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注:书法学专业在浙江省采用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美术类、书法类各省招生计划如下图所示: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 ,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教育(师范)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我校器乐课程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打击乐、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慎重报考。

音乐类、舞蹈类各省招生计划如下图所示: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音乐学(师范)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 * 50%+专业成绩( 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舞蹈教育(师范)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40% +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6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


2023年书法学专业计划招生80人,面向山东省、山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安徽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浙江省等9省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省外招生:认可山东省、山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安徽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等8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浙江省招生:采用专业校考。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不限。拟计划招生20人。


录取原则

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省份

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科类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考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暂未公布的院校

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嘉兴学院等(未列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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